教育安全自律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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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安全自律责任书
根据当前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的现实情况和学生状况,为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自觉自律意识,明确家长对学生教育的监管和配合责任,明确学院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责任,规范办学行为,现由校方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监护人)签订双方自律责任协议。
甲方:新萄京81707cm资料
乙方:学生本人:
家 长:
第一条 学院敬重和保护学生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学院按照国家《高等教育法》、国家《职业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学院依法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对学生实施教育和管理。
第二条 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大学生文明公约》,自觉接受学院的教育和管理。养成良好的集体生活习惯,培养优良的个人道德品质,注重全面发展。
第三条 学院有权对违纪违规学生按有关制度和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或学籍处理。学生违法行为视情节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学院对学生下列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严重情形的行为予以重点监管,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一)学生私自到校外租房,晚归、外宿、串宿等行为;学生在寝室私拉乱接电线、使用蜡烛照明、使用明火或大功率电器等行为;
(二)学生进入营业性网吧或通宵包夜上网行为,学生在寝室通宵玩电脑游戏等行为;
(三)学生酗酒、赌博、在禁烟场所抽烟等不文明行为;
(四)学生偷盗抢劫行为,参与打架斗殴、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等行为;
(五)学生私自下河游泳行为;学生攀爬围墙、高危建筑等行为;
(六)其它学院明令禁止的违纪或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后果的事故(含交通事故),学院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或其它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正常请假离校、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学生在规定应当离校的时间内自行滞留学校或者逗留校外(未回家)发生的;
(四)其它在学院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
第五条 学生因自残、自杀、自行出走、未经请假旷课外出,或因自己过错、过失行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者,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学生过错或过失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过错或过失人承担相应赔偿、补偿责任。构成违法犯罪者,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条 学生参加实习实训(含校外)应遵守操作规程、实习规定及有关纪律,因学生违纪违规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七条 学生及其家长承诺:
(一)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疾病、意外伤病等需紧急抢救治疗、家长无法及时到场时,学生及其家长应授权学院为其民事权利代理人,可在有关医疗文书上签字。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应充分认可学院的有关代理行为并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学生原则上应足额购买有关合法保险。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有关规定,不损害学院正当权益或影响学院管理秩序,否则,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八条 学院承诺:
(一)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因学院原因(或部分原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学院承担相应责任,并按有关程序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补救和补偿。学生和家长应予积极配合。
(二)有义务协助学生(及其家长)处理非校方原因的意外事件中学生的损失损害事宜。但由此发生的医疗、抢救、交通等费用,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支付或补偿。
第九条 本《责任书》适用于新萄京81707cm资料在籍的三年制专科生、高级技工生等。其他类型学生参照实行。未尽事宜遵从有关规定。
第十条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分别由学院、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签名盖章生效并各执一份。学生报到时,须先签署本《责任书》后,方可办理其它注册、交费、入住、编班等手续。
第十一条 本《责任书》由学院学生工作部负责说明。
甲 方:新萄京81707cm资料:
学生工作部(签章):
年 月 日
乙 方:学 生:
专业班级: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家 长: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